2、用人单位到社保局核定养老保险缴费情况,开具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证明。
3、经审核同意后,原用人单位须将解除劳动关系人员档案移交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4、原用人单位自收到《解除劳动关系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请示的批复》后,须通知未实现再就业的失业人员到居住地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手续。